******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404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2404FJ-******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969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1.57万平方米,地下约7.97平方米);地上17-26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80米。最终面积以规划审批面积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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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备案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交房标准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工作;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负责施工验收、质保期内工程保修等各阶段工作,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8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5 合同估算价:92283.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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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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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③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④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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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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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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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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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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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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