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汇商广场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07-04A-2024-D-E33010)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汇商广场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拟通过招标采购1家中标单位,本次采购汇商广场支行办公家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2.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起55天内完成交货。
3.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449260元。
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48号麦迪逊花园商业四号楼101号。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10.是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起至下午16: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注册并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报名时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按规定上传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上传方式: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报名。注册和报名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2.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方式。
4.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标书款通过公司账户或个人缴纳(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010
注:潜在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支付。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潜在投标人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宇,电话:******,电子邮件:******),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同时上传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ebidding/openinghall)线上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三)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2、CFCA电子印章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拿到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需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门户(******)中的《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门户(******)中的《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4、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5.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2.******银行汇票、保函等,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010
注:(1)汇款时须备注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视为未汇款;(2)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保证金管理→保证金递交复核申请”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宇,电话:******,电子邮件:******),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 8-17 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 8-17 层
联 系 人:******办公室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联 系 人:张晓宇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