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91SZ25SG0055
二、项目名称:安徽芜湖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二期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三山经济开发区外龙窝湖片区;建设规模:总面积1675.76公顷,湿地总面积1417.17公顷(含外龙窝湖水面积);招标范围:园区道路及道路连接、停车场、水上栈道、科学监测和宣教基础设施、补充绿化、海绵城市建设等园建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计划工期:56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无 。
3.合同估算价: ******5.65元 。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亿元的市政工程(须含景观绿化类或公园类)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不含PPP项目,如为EPC或DBO类项目,合同金额以施工建安费为准。
(4)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须为牵头人。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园林类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亿元的市政工程(须含景观绿化类或公园类)施工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不含PPP项目,如为EPC或DBO类项目,合同金额以施工建安费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1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056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3623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057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三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科技大楼
联系人:章鹏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唐晨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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