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DA990019-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宜都化工园首开路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于2025年01月2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质量目标 | 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中沥青混凝土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验收。 | 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中沥青混凝土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验收。 | 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中沥青混凝土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验收。 |
履约期限(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为准、现场因采购单位施工安排,需要多次进出场施工的,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人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为准、现场因采购单位施工安排,需要多次进出场施工的,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人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为准、现场因采购单位施工安排,需要多次进出场施工的,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人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王中奎,注册建造师证,鄂******0029 | 刘宇,, | 张金春,注册建造师证书,鄂************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第2合同包 | 522.6 | 刘宇 | |
三峡快速路互通立交-中南一路节点互通工程项目 | 712.0 | 刘宇 | |
******有限公司宜昌现代化工产业园配套道路项目 | 1533.39 | 刘宇 | |
******有限责任公司 | 十六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 710.53 | 黄杰 | |
夷陵区旅游道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S312宜兴线大修工程路面油层专项劳务(K21+000-K43+331段)施工合同 | 2683.99 | 张金春 | |
S277殷莲路K38+280-K51+140沥青面层专业分包合同 | 1118.23 | 张金春 | |
******有限责任公司 |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采购 | 1174.34 | 李冲 | |
宜都市城西片区绿色生态路网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西互通生态廊道工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采购 | 797.58 | 李冲 | |
宜都双创园建设项目(一期)双创大道北段及双创园生产北区支路工程材料—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 | 520.16 | 王中奎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2月18日10时50分(北京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加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分别是:******有限公司。 1、形式性审查:******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推荐投标总得分排名前三的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姚圣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苏蓉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0日 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 12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