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JY************
二、项目名称:国网安徽六安霍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附属配套施工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与白马尖路交叉
口1-3号门面
成交金额:叁佰肆拾捌万陆仟壹佰壹拾壹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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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网安徽六安霍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附属配套施工工程
项目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绿篱围墙、亮化门卫室、土石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375万元。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坤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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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牛召朋、王伟军、杨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有限公司霍山县供电公司(采购人)和******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霍山县供电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锴泽******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花园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64-******,******
******有限公司霍山县供电公司
安徽锴泽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