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5线K1819+360~K1822+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001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关于G355线K1819+360~K1822+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中路规划函〔202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G355线K1819+360~K1822+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设计路段起点桩号为K1819+360,终点为K1822+330,路线全长2.97公里。既有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9m。K1819+326~K1821+012段结构:多锤头碎石化原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厚低剂量水泥改善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水泥剂量2.5%)+1.5cm厚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5cm厚AC-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cm厚ARAC-16橡胶沥青混凝土表面层。K1821+012~K1822+330段结构:共振碎石化原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厚低剂量水泥改善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水泥剂量2.5%)+1.5cm厚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5cm厚AC-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cm厚ARAC-16橡胶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G355线K1819+360~K1822+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线全长2.97公里,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工程量为:C20混凝土挡土墙1042.4m3,厚20cm2.5%水泥改善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26900m2,1.5cm厚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7234㎡,5cm厚AC-20C沥青混凝土面层26694㎡,厚4cmARAC-16橡胶沥青混凝土表面层26694㎡,多锤头破碎24cm水泥混凝土面板11079㎡,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厚24cm)10858.5㎡,波形梁钢护栏中间段 Gr-A-4E(托架式)148m,单柱式交通标志4个,单悬臂式交通标志14个,热熔标线992.97㎡,减速标线93.15㎡。(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1******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注:(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5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2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业绩要求条件应与招标项目规模匹配设置;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2)施工业绩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3)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信息要求与上述第2点一致。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投标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所占工程投资份额为40%以上。(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5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gxggzy/)、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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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柳州市航银路33号 | 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
邮编: | 545005 | 邮编: | 530029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曾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交易服务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
交易服务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 行政监督地址: | 南宁市云景路3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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