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HBQC-202412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412GL-******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7 合同估算价:565.88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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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附录: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 设施养护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财务运转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 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事务所出具 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开办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400 万元及 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 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项目经理(1 人):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 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施工员(1 人):具备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质量员(1 人):具备有效的质量员证书;
安全员(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 证);
并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 于 22 天;
备注: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 与桥 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附录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备注: |
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HBQC-202412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412GL-******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024年蕲春县国省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7 合同估算价:565.88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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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附录: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 设施养护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财务运转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 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事务所出具 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开办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400 万元及 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 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项目经理(1 人):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 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施工员(1 人):具备有效的施工员证书;
质量员(1 人):具备有效的质量员证书;
安全员(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 证);
并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 于 22 天;
备注: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 与桥 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附录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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