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瑞大厦3层和23层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HBCT******01001)”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澄清,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政策性人工、机械调整,变更或其他因素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增减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基于承包人综合考虑后填报,对于承包人报价期间组价不当、理解有误、工料 消耗及供应的判断失误等错误而包含的风险,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及合价中,不会因该等理由进行价格调整或索赔。 合同综合单价基于承包人综合考虑后填报,每项单价均为反映项目的实际费用,不存在不平衡报价,故工程量调整之风险费用被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描述并不被视为包含全部内容,为完成该项工程量清单所涉工作所需的各种辅助、前期、准备等费用,被视为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3.合同价格调整方法按以下约定: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漏项、项目特征不符、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
(2)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清单工程量有偏差,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总价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工程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应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
(3)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如原清单有类似价格的执行原清单,如无类似价格则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材料单价按唐山市造价信息确定,造价信息中没有或不适用的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并按中标费率同比例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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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